独立法条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监督方式和程序

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门实施监督,可以采取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专项监督应当结合年度监督计划,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日常监督应当结合履行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职责,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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