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监督方式和程序
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门实施监督,可以采取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专项监督应当结合年度监督计划,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日常监督应当结合履行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职责,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监督方式和程序
财政部门实施监督,可以采取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专项监督应当结合年度监督计划,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日常监督应当结合履行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职责,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