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监督范围和权限第二十条对有关财政违法行为的举报,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