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监督机构和人员
第十条
业务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监督职责: (一)在履行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职责过程中加强日常监督; (二)配合专职监督机构进行专项监督; (三)根据监督结果完善相关财政政策; (四)向专职监督机构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监督机构和人员
业务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监督职责: (一)在履行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职责过程中加强日常监督; (二)配合专职监督机构进行专项监督; (三)根据监督结果完善相关财政政策; (四)向专职监督机构反馈意见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