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第三条

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慈善信托文件的规定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信托财产,并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制定机关
民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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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