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民政和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各自法定管理职责,对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制定机关
民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民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