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民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民政和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各自法定管理职责,对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机关民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