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第八条

第三章 防风防台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第八条

大型港机防风防台工作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对大型港机的防风装置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并具备防风防台能力; (二)大型港机作业的码头和场所,应当根据当地阵风或者台风的实际情况设置足够的锚定装置,对不具备防风防台能力的码头和大型港机应当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其具备防风防台能力; (三)正常使用的大型港机应当具有良好的整机机械性能,其行走机构的制动器应当完备、有效,并具有足够的制动力矩。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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