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1997年10月9日交通部发布的《港口大型机械防台管理规定》(暂行)(交水发〔1997〕619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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