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第三章 防风防台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第十五条

装(卸)船机的防台措施: (一)根据装(卸)船机的结构和类型,结合各港口、码头的实际情况,对轨道式装(卸)船机可以参照岸边装卸桥或者门座起重机的防台措施;对轮胎式装(卸)船机,则应当将装(卸)船机开到堆场,朝着货堆一方摆放并楔紧行走轮胎; (二)码头上设有防台架的装(卸)船机,应当将装(卸)船机移至防台架附近,把悬臂放在合适的位置上,用铁链或者钢丝绳将悬臂和溜筒固定在防台架上; (三)将出料皮带机降低至支承位置; (四)选择适当距离捆扎好输送带; (五)切断操作电源,卷好电缆,盖好并拴牢需防雨、防潮的部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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