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第三章 防风防台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第十二条

单台门座起重机在不允许旋转机构自由转动时的防台措施: (一)各门座起重机之间的安全距离应当大于15米; (二)采取第十一条 (三)项的措施; (三)销定旋转机构,起重臂收至平衡点或者最小幅度,起升钢丝绳收紧并系在一边门腿上,固定好变幅配重箱。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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