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第三章 防风防台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第十一条
单台门座起重机在允许旋转机构自由转动时的防台措施: (一)各门座起重机之间的安全距离应当大于50米,或者确保吊臂不相碰撞; (二)起重臂摆放的幅度小于三分之二,锁紧变幅制动器,吊钩起升到最高位置; (三)将门座起重机锚定,盖好各种电机和行走齿轮的防护罩,拴牢机房顶盖,确认防滑制动装置处于锁紧状态。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防风防台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单台门座起重机在允许旋转机构自由转动时的防台措施: (一)各门座起重机之间的安全距离应当大于50米,或者确保吊臂不相碰撞; (二)起重臂摆放的幅度小于三分之二,锁紧变幅制动器,吊钩起升到最高位置; (三)将门座起重机锚定,盖好各种电机和行走齿轮的防护罩,拴牢机房顶盖,确认防滑制动装置处于锁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