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五章 动态管理

第二十条

被认定为服务平台的单位,其分支机构原则上不再授予服务平台资格,对其已认定为服务平台的分支机构原则上将移出名录。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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