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五章 动态管理
第十九条
已列入名录的服务平台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从名录中移出并公布,3年内不受理其申报。
(一)无故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或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
(三)无法正常运行或提供服务;
(四)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违规行为等造成社会严重不良影响。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动态管理
已列入名录的服务平台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从名录中移出并公布,3年内不受理其申报。
(一)无故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或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
(三)无法正常运行或提供服务;
(四)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违规行为等造成社会严重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