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条独立法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条第三章 审核发布第十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组建专家组,对《申报书》和申报单位服务能力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