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第六章 附 则第五十二条外资独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