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任职资格的,由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撤销核准该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在3年内不再受理其任职资格的申请。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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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