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规定所称同类保险公司,是指同属财产保险公司、同属人身保险公司或者同属再保险公司。 专属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由银保监会另行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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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