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第二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在计划单列市设立的行使省级分公司管理职责的分公司,其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参照适用第十八条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