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进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买卖、出租、出借《进口兽药通关单》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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