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兽药进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进口兽药证明文件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伪造、涂改进口兽药证明文件进口兽药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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