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药进口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兽药进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将进口兽药纳入兽药监督抽检计划,加强对进口兽药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兽药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