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导游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旅游行业组织应当依法维护导游合法权益,促进导游职业发展,加强导游行业自律。 旅行社等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导游的管理和培训,保障导游合法权益,提升导游服务质量。 导游应当恪守职业道德,提升服务水平,自觉维护导游行业形象。
- 制定机关
- 文化和旅游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旅游行业组织应当依法维护导游合法权益,促进导游职业发展,加强导游行业自律。 旅行社等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导游的管理和培训,保障导游合法权益,提升导游服务质量。 导游应当恪守职业道德,提升服务水平,自觉维护导游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