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导游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旅游行业组织应当依法维护导游合法权益,促进导游职业发展,加强导游行业自律。 旅行社等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导游的管理和培训,保障导游合法权益,提升导游服务质量。 导游应当恪守职业道德,提升服务水平,自觉维护导游行业形象。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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