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第五条

第二章 从业资格

第五条

从业资格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确认从业资格: (一)具有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见习一年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者;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已担任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经单位考核合格者; (三)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者。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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