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国家按照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公认、国际可比、事关公共利益的原则,在涉及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技术工作领域,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