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国家按照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公认、国际可比、事关公共利益的原则,在涉及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技术工作领域,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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