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人事部“三定”方案(国办发〔1994〕60号)和《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5〕1号)制定本暂行办法。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