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电子投标

第二十三条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项目中投标和代理投标。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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