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串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挪用、截留和侵占保险费。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