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农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第六条第六条农药广告不得贬低同类产品,不得与其他农药进行功效和安全性对比。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