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二章 检疫审批

第七条

申请特殊物品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律法规规定须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应当获得相应批准文件; (二)具备与出入境特殊物品相适应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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