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章 检疫审批第七条申请特殊物品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律法规规定须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应当获得相应批准文件; (二)具备与出入境特殊物品相适应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