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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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