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出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拒绝、阻碍海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