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海关工作人员应当秉公执法、忠于职守,在履行职责中,对所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