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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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