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防止传染病传入、传出,防控生物安全风险,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防止传染病传入、传出,防控生物安全风险,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