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三部门关于印发《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三部门关于印发《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