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第三十二条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国家语委参与制定或修订语言文字国际标准,依照国际标准研制工作规则进行。制定机关教育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