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及探测环境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对全国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建设及探测环境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本辖区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建设及探测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对全国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建设及探测环境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本辖区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建设及探测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