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及探测环境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及探测环境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章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第四十三条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所属单位应当在气象探测设施附近显著位置设立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要求。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