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及探测环境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的选择 / 第一节 探测环境选择要求
第三十一条
机场天气雷达选址应当符合下列基础环境要求: (一)机场天气雷达站址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应当具备建设条件; (二)所选站址的供电质量应当满足雷达系统用电需求,供电系统的负荷应当有足够的冗余。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的选择 / 第一节 探测环境选择要求
机场天气雷达选址应当符合下列基础环境要求: (一)机场天气雷达站址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应当具备建设条件; (二)所选站址的供电质量应当满足雷达系统用电需求,供电系统的负荷应当有足够的冗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