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设施及探测环境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的选择 / 第一节 探测环境选择要求
第二十条
气象观测场的探测环境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当视野开阔、地势平坦、保证气流畅通,四周10米范围内不应当有1米以上障碍物; (二)与周围大部分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基本相同,土壤性质与附近地区的基本一致,海拔高度应当尽可能地接近机场跑道的海拔高度; (三)应当避开飞机发动机尾部气流和其他非自然气流经常性的影响,不应当选择在大面积的水泥地面附近; (四)空间应当满足场内观测设备的安装和观测气象要素的要求。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