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
第四十六条
火灾发生时,发现火灾的人员应当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
火灾发生后,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消防服务单位应当迅速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
火灾扑灭后,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消防服务单位应当组织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 制定机关
- 应急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
火灾发生时,发现火灾的人员应当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
火灾发生后,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消防服务单位应当迅速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
火灾扑灭后,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消防服务单位应当组织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