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构筑物、停车泊位、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

禁止在消防车通道上方、登高操作面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制定机关
应急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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