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负责管理界桩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聘请当地居民为界桩维护员。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