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第九十九条

第八章 法律工作专家委员会

第九十九条

专家委员承担以下工作: (一)对有效银行监管法律体系框架、规章制定规划等提出建议; (二)对银行业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提出论证意见; (三)对银行业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提出具体建议; (四)对规章解释和法律咨询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 (五)对银行业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评估意见和建议; (六)银监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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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第九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