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第八十条

第六章 检查评价

第八十条

检查评价由银监会法律部门组织银监会有关内设部门、派出机构共同实施。 银监会派出机构法律部门负责组织辖内检查评价的具体工作。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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