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第七十八条

第五章 解释与咨询

第七十八条

银监会法律部门对银监会派出机构法律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解答法律问题,协调工作关系,裁决意见分歧。 银监会对一个派出机构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答复的,应当同时抄送其他派出机构。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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