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 / 第五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第五十三条第四章 审查公布第五十三条规章中应当明确规定规章施行日期。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60日后施行;但是,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施行的或可能严重影响银行业稳健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