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第四十条

第四章 审查公布

第四十条

规章内容的审查包括: (一)名称是否适当; (二)结构是否完整; (三)体例编排是否清晰、合理; (四)具体规范的逻辑结构是否完整; (五)实质内容是否全面。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