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审查公布
第三十九条
整体构思的审查包括: (一)规章制定目的是否明确; (二)制定规章是否符合监管效率原则; (三)规章规定是否具有针对性; (四)是否符合银行业运行规律和发展方向; (五)是否公平对待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 (六)规定的具体制度是否与规章制定目的相一致。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审查公布
整体构思的审查包括: (一)规章制定目的是否明确; (二)制定规章是否符合监管效率原则; (三)规章规定是否具有针对性; (四)是否符合银行业运行规律和发展方向; (五)是否公平对待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 (六)规定的具体制度是否与规章制定目的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