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章 论证起草第三十三条银监会受托起草法律、行政法规代拟稿的,由银监会法律部门负责组织起草。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