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法律工作,是指银监会为履行银行业监管职责,执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执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以及相关保障工作。 银监会受托起草法律、行政法规代拟稿适用本规定的相关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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